【第二試】第二試入場通知書、各項文件檢核表下載及應試注意事項
發布時間:114-11-28

1.第二試(面試)日期:114年12月06日(星期六)

 

2.地點:臺中捷運北屯機廠訓練中心。考區大門管制進出,請配合出示入場通知書為憑證(書面或截圖皆可)進入校園。

 

3.報到時間:依入場通知書報到時間開放入場,建議應考人提早到場;報到時間截止時仍未報到者,報到人員唱名三次,仍未到場者視同棄權。

 

4.第二試當日務必請攜帶具本人照片之雙身分證件正本(含:1.必備國民身分證及2.附有照片之健保IC卡、駕照、有效期限內身心障礙證明、護照任一種),依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未攜帶指定雙身分證件正本者或僅攜帶單一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若因相片辨識困難,必要時得拍照存證。

 

5.測驗當日須繳驗以下證明資料(各乙式一份;其中項次1-2請於甄試網站下載填寫,核驗通過後始可應試,審查後恕不予退還):

(1)各項文件資料檢核表。
(2)國籍具結書。
(3)學歷證明文件。
    a.繳驗符合甄試類科要求之學歷條件,且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校之學歷畢業證書;應考人為114學年度畢業生,請於甄試網站學歷證明欄位上傳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正反面)或蓋有最後一學期註冊戳記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b.國內學校應檢附中文版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如為國外學歷則依教育部所發布之「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學生國外學歷採認辦法」及「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辦理,並檢附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中文譯本(影本)。

 

(4)資證明文件。

     非「理工學院、交通運輸、交通管理、運輸管理、航運管理、物流管理、資訊管理及工業管理」等相關院所研究所以上學歷之應考人,除繳驗大專校院以上畢業證書外,須驗證工作年資,請檢附符合下列至少一項資格條件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a.曾任職國內軌道同業營運機構或公司等之控制員、控制工程師、調度員、管制員任一職務(或相同等級以上職務)年資1年以上。
    b.曾任職國內軌道同業營運機構或公司等現場營運工作年資5年以上。

 

6.考場暨交通資訊如下(詳附件)

臺中捷運北屯機廠訓練中心: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